近期,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类食品100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4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荣丽格副食品商行销售的芹菜,阿维菌素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李书安蔬菜店销售的芹菜,阿维菌素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努尔古丽蔬菜摊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六石磨牛羊肉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牛肉,地塞米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