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377143/2024-00178 | 公开信息来源 | 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4-6-27 | 文号 | 喀市政规【2024】2号 |
信息有效性 | 现行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文件精神,“供暖环节收费: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
关于调整喀什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喀市政规【2024】2号)
来源: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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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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