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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来源: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点击数:

喀什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2020年6月


贯彻落实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地区级专项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9]5号)有关要求和2019年5月8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编制电话会议部署,我局就应急体系建设现状、防灾减灾工作现状和安全生产现状进行调查及评估,开展新形势下喀什应对处置重特大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对策研究,制定喀什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对自然灾害危害的认识及应对能力,极大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喀什市是喀什地区的中心城市,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疏附县、疏勒县、伽师县接壤,地里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经济发展迅速。喀什市是地区地委、行署驻地,是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辖8个街道、2个镇、9个乡,面积1056.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70万人。1986年被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2004年被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喀什市是自然灾害频发地区,主要为地震、水旱灾、风灾、雹灾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也时有发生,主要为火灾等突发事件,其中雹灾、暴雨、风灾、地震4种灾害是我市主要自然灾害类型,给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制约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同时,喀什市应急管理工作也存在机制尚未健全、基层应急队伍、设施、设备建设薄弱,应用能力不足,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各部门之间应急处置、信息共享还需完善,严重影响我市的应急体系建设。喀什市应急管理工作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坚持安全惠民,提升各族群众安全感”为落脚点,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化进程,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和水平,通过应急值守、预案建设、应急队伍、预测预警、保障能力和宣传培训等工作重点,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努力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为我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提供保障。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紧紧围绕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风险和损失,为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体系提供基础性、综合性、战略性保障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要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对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要实施精准治理,预警发布要精准,抢险救援要精准,回复重建要精准,见光执法要精准。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要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要加大先进适用装备的配备力度,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提高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要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检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权威高效

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二)以防为主抗救结合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在后救援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目标。

(三)急用先行立足长远

围绕喀什市应急管理工作和急迫需求,尽快满足业务需要,应立足当前、面向长远、有序推进,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既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又适应未来技术和应用的发展,努力实现跨越发展。

(四)需求导向业务引领

紧密围绕喀什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喀什市灾害多,经济基础薄弱的现实,抓重点,补空白,将先进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政务服务等能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运用大数据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

(五)技术先行安全可靠

以安全保障应用,以应用促进安全,开展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证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为应用提供安全可靠保障。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总体规划和要求,立足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预防和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的要求,以业务为核心,以技术为手段,以管理为保障,依靠资源整合和应用创新,结合喀什市实际特点,全市的应急管理业务应用体系全面覆盖各类业务在突发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阶段发挥关键支撑作用,应急救援、监测预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一般以上事故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体系更加统一、快速、高效,喀什市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基于喀什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现状、问题,结合当前形势及未来发展目标,规划如下主要任务。

1.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加快消防救援体制改革,加强消防救援力量、物资装备建设,建立实战牵引的执勤训练模式,探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加快消防救援队伍由单纯的防火救火向综合应急救援转变。完善全市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规划,明确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所在地政府及依托单位各自承担的职责,强化制度设计、人才培养和救援训练,配齐配强设备设施,完善应急救援中心功能,尽快提升战斗力。整合优化现有专业应急救援中心职能,扩展增强对森林火灾、洪涝灾害、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专业应急救援综合抢险救灾能力。

大力推进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城市发展情况和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需求,科学规划、预留用地,制定新建城市消防站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属于城乡规划建设外的消防预留用地,自然资源局应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列表。2021年底完成喀什经济开发区东城金融贸易区消防站、喀什北部产业园消防站建设任务,完成配套设施建设,配齐装备器材,投入使用。到2022年底,完成曙光消防站建设任务,完成配套设施建设,配齐装备器材,投入使用。到2025年完成开源市场消防站建设任务。完成现有健康路消防站的车辆装备器材升级工作。

2.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优化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强化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灾害早期预警工作,提高灾害预警能力水平。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扩大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增强时效性。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加强灾害风险分级分类评估,完善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为救灾提供物质保障。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对预案的演练。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行动。严格重要建(构)筑物、超高建(构)筑物及人员密集公共设施建设标准,对重要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加快推进危房除险改造,提升房屋灾害防御能力。

统筹建设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基于“大数据”“一张图”的实战指挥平台、建设高层住宅智能消防预警系统、建设数字化预案编制和管理应用平台、建设“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五大“智慧消防”项目。至2021年底,按照“多方投资建设、数据统一管理、硬件市场开放、单位免费接入”的公共服务模式建立喀什市消防物联网监测平台,同时,结合喀什市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进程,同步推动其他四个项目有序建设。

3.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管方面漏洞,切实做好安全风险防范、隐患排查、治理能力,通过三年(2020-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动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第三章 阶段目标任务

2021年底:

1.完成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提升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能力。

2.完成喀什经济开发区东城金融贸易区消防站、喀什北部产业园消防站建设任务,完成配套设施建设,配齐装备器材,投入使用,提升经济开发区和北部产业园的消防救援能力。

3.完成市消防物联网监测平台及单位前端设施安装的建设任务,提升消防的现代化水平。

4.完成市-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全覆盖,为基层灾情报送系统提供队伍支持。

5.完成对英努尔社区和高台民居的改造治理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6.完善各部门之间共商共研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处理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7.完善城镇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提升整体消防能力和水平。

2022年底:

1.建设完成应急指挥中心和预警中心工程中,应急救援指挥场所、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场所、基础支持保障系统、救援装备、灾害监测车采购等建设,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和调查评估更加完善。

2.完成曙光消防站建设任务,完成配套设施建设,配齐装备器材,投入使用,提升了曙光国际及周边的消防救援能力。

3.完成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各部门、乡镇、街道、各企业预案的备案工作,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各企业职责,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及应急响应体系。并根据预案开展演练,提高自然灾害应对能力。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5.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2023年至2025年底:

1.完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让喀什市的应急处置管理迈向新的台阶。

2.完成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平台、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移动应急救援平台等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建设,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传递提供平台、快速处置提供保障,最大程度减轻了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3.完成灾害监测站点的优化布局和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对自然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

4.完成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鼓励基层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提高基层的防灾减灾能力,强化防灾减灾意识。

5.构建防洪抗旱指挥、水文预报预警体系,加快气象预报预警精准工程建设,加强暴雨、高温、干旱、雨雪冰冻预警和防御,完善社会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水旱灾害的预测预警能力。

6.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

7.完成市危房除险改造,提高房屋灾害防御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

8.完成克孜河、吐曼河等河段防洪堤工程建设,修建山洪坝工程,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提高防洪能力。

9.完成中小流域系统整治、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红旗水库、栏杆水库、亚郎水库清淤工程建设,增加水库库容量,提高拦洪、蓄水能力。

10.完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工程,加快库孜洪干渠防渗改造、浩罕乡亚郎水库进水支渠防渗改造等项目建设,提升水利设施覆盖范围。

11.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和退地减水。

12.完成开源市场消防站建设任务。完成现有健康路消防站的车辆装备器材升级工作,提升了开源市场和健康路及其周边的消防能力。

1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

第四章 重点工程

一、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喀什市已将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编入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草案,具体为:喀什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总投资7000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万元。

建成后的喀什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对全市提高抵御各类疫情灾害、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受灾地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喀什市计划将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编入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议计划草案,总投资7800万,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7800万元。

喀什市应急指挥中心建成后,提高喀什市应急管理水平,减少各类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喀什市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促进喀什市社会经济发展。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主要由应急场所建设、基础支撑系统部分组成。

(一)应急救援指挥场所建设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场所建设主要采用新建或改造扩建的方式,设置办公区、指挥会商区、值守区、操作区、资料室、后勤保障相关科室等,满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和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的需求。按功能应规划指挥大厅、会商室、主值班室、夜间值班室、办公室等场所。除工作场所,还规划专门的机房,用于设备部署。

(二)支持保障系统

支持保障系统是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基础,是体系运转的物质条件和手段,主要包括应急通信系统、技术支持系统、救援物资保障系统等。

三、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平台

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平台主要包括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应急救援保障系统、数据综合管理系统,根据救援现场复杂情况下通信保障及救援指挥任务需要,各硬件救援中心需配备移动应急救援平台,主要包括应急救援指挥车、应急救援医疗车及车载装备、移动救援调度系统、航空应急救援系统软件。实现应急救援中心与移动应急救援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喀什市应急救援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为实现应急救援信息化奠定基础。

四、消防设施、设备建设

(一完成喀什经济开发区东城金融贸易区消防站、喀什北部产业园消防站、曙光消防站、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消防站、喀什东城新区消防站、开源市场消防站的执勤、训练楼及车辆器材装备建设任务。

其中,喀什经济开发区东城金融贸易区消防站、喀什北部产业园消防站已纳入中央投资项目,每个站拟建设面积4000㎡,每个站计划投资1200万元。新建的所有消防站除开源市场消防站均按照一级站标准建设。

(二)配备大跨距高喷消防车、应急救援直升机、生命探测仪、多功能滑移救援机械、消防机器人等现代化救援装备,确保在不同的现在现场环境下高效、准确的开展救援,最大限度的保障灾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最大限度的保障救灾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加快城镇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将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纳入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建设规划和供水管网布局,核准建成区应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道路及其里程,按照国家标准核定应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数量,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建设步伐,落实“标识化”管理。

五、应急队伍建设

(一)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建立市-乡-村全覆盖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并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灾害信息员素质,提高灾情报送的效率和准确性。优化灾害信息员业务水平,提升我市防灾减灾能力。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消防救援队伍从只负责火灾、事故的单一救援队伍,向综合性救援队伍转变。加强各行业专业救援队伍的建设,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成立社会救援队伍。组织培训,加强各类救援队伍的救援能力,配备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救援水平。形成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人民解放军为突击、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保障体系。

六、监测预报预警

优化喀什市气象与水文监测点的布局,完善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喀什市监测预警能力。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气象和水文的专业数据支撑,更好的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七、危房除险改造

完成危房除险改造工程,提升房屋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最大程度的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喀什市的防灾减灾水平。

八、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恢复

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和退地减水。提升喀什市绿地面积,减少水土流失,保护喀什市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

九、防汛抗旱水利提升

完成克孜河、吐曼河等河段防洪堤工程建设,修建山洪坝工程,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完成中小流域系统整治、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红旗水库、栏杆水库、亚郎水库清淤工程建设。完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工程,加快库孜洪干渠防渗改造、浩罕乡亚郎水库进水支渠防渗改造等项目建设。构建防洪抗旱指挥、水文预报预警体系,加快气象预报预警精准工程建设,加强暴雨、高温、干旱、雨雪冰冻预警和防御,完善社会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喀什市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和应对能力。

第五章 实施计划

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于2021年底完成建立一批高质量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并实现市-乡-村三级灾害信息员全覆盖。

由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于2021年底完成对英努尔社区和高台民居地质灾害风险点的治理工作。

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于2021年底完成喀什市消防物联网监测平台建设任务。

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于2021年底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建设规划和供水管网布局,核准建成区应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的数量,完好率达95%以上。

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于2021年底完成喀什经济开发区东城金融贸易区消防站、喀什北部产业园消防站、曙光消防站执勤楼、训练楼建设,购齐车辆器材装备,完善各项附属设施建设。

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于2022年底完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中:应急救援指挥场所建设、现代化救援装备建设、支持保障系统建设。

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于2022年底完成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工程中:监测预警中心场所建设,基础支撑系统建设,灾害监测车采购。

由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民政局、各相关企业组织实施,于2022年底完成建立健全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

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2022年底完成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套设施建设。

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于2022年底完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于2022年底完成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于2022年底完成工矿商贸及危化企业的消防车通道的整改。

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于2024年底完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中: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平台建设。

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于2024年底完成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建设工程中: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于2025年底完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中:移动应急救援平台建设;

由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民政局、各相关企业组织实施,于2025年底完成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队伍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配备到位必要的设施设备,有较强的应急救援专业水平,有固定的应急救援人员。形成统一联动、有序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于2025年底完成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

由住建局组织实施,于2025年底完成危房除险改造工程。

由气象局、水利局组织实施,于2025年底完成灾害监测站点的优化布局,和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

由水利局组织实施,于2025年底完成克孜河、吐曼河等河段防洪堤工程建设,完成山洪坝工程的修建。

由水利局组织实施,于2025年底完成中小流域系统整治、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红旗水库、栏杆水库、亚郎水库清淤工程建设。

由水利局组织实施,于2025年底完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工程,加快库孜洪干渠防渗改造、浩罕乡亚郎水库进水支渠防渗改造等项目建设。

由水利局、气象局组织实施,于2025年底完成构建防洪抗旱指挥、水文预报预警体系,加快气象预报预警精准工程建设,加强暴雨、高温、干旱、雨雪冰冻预警和防御,完善社会应急响应机制。

由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稳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和退地减水。

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于2025年底完成健康路消防站的车辆装备升级,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完成消防站对喀什市行政区域的基本覆盖任务。

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于2025年底完成开源市场消防站建设任务。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喀什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包括完善政策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查问责、健全管理体制、强化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技术保障、确保信息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

承担应急管理工作是义不容辞的法定责任,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集约高效、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加强我市专项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对中央拨付资金做好地方配套,为重点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三、创新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喀什市重点工程实施的各项规定,明确组织指挥、信息传递、人员选拔、技术培训、装备维护、队伍演练和响应等方面的权责和奖惩。

四、规范信息报送

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应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规范信息反馈和汇报建设情况。

第七章 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4)《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5)《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办、国办2016年7月印发)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2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4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25号)

二、国家、部门、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应急预案

1)《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3)《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编制地方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知》(应急函〔2018〕272号)

4)《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地方应急管理信息化实施指南的通知》(应急厅〔2019〕22号)

5)《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同意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9]5号)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应急预案》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1)《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新政发〔2017〕96号)

12)《喀什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喀什地区地震应急预案》

14)《喀什市发改委<喀什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15)《喀什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报告》

16)《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17)《喀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报告》

18)《喀什市生态环境局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报告》

19)《喀什市气象局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报告》

20)《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