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喀什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通知文件要求,紧紧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医疗保障相关政府信息22次,其中:涉及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相关内容11条,医保基金使用情况8条,依法行政2条,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机关无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组建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医保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内容,对所有需要公开的内容均严格审签和归档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流程合法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无本部门自有公示平台,需公示的信息均依托喀什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日常配合政府办,共同开展政府网站信息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加强各科室联动,加速信息流畅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22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22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不断改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个方面:一是医保政策文件发布较少,政策解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针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对全局各科室的监督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压实信息发布、公开审核责任,按照规范进行审签、发布和归档,严格执行经办人拟稿、局主要领导审签的工作流程,层层把关。三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