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荒地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喀什市荒地乡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公开情况。

2023年,荒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实行专人负责制,借助喀什市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积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上报发布相关信息,确保公众及时获取有效的政府公开信息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1条

二)申请公开情况。

荒地乡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并安排专人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按规定接待并答复。2023,荒地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大重要决策、重大部署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各界对荒地乡人民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政府相关需公开信息进行统一审核把关、上传喀什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不定期对发布内容进行回头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透明。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荒地乡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乡工作的基本制度,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荒地乡暂未设立平台建设,主要通过喀什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相关文件及重要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荒地乡人民政府不断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做了进一步明确,在政府网站、公示栏等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发布要求,规范各村(社区)公开流程,合理合规进行信息公开,确保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项目内容公示

1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重视程度不够,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