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到202312月31日。现将喀什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喀什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依法准确落实《喀什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

(一)公开情况。

2023年,全市持续围绕重大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价格和收费、减税降费、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市各直属部门、乡镇(街道)通过喀什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34条、发布各类政策解读11条,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等重大会议信息28条,公开政策文件9件,回应市长信箱网民留言394,均已全部办结。

(二)申请公开情况。

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全面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程序,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件同步办理、答复规范,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完善在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功能,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提高答复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切实提升答复质量。2023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34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巩固和做好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和高效性。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好公开页面和栏目内容保障,强化栏目设置、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流程。三是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核对,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是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着重提升门户网站的运行效率,增强网站检索功能、信息下载功能,强化网站后台信息的安全性、稳定性保障,及时修复错链、死链等问题。二是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工作,大力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有序运营。

(五)监督保障情况。

总结全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整改措施,确定责任部门,细化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见效。持续做好考核评议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纳入本市政府绩效考核。组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36.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24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政务新媒体管理仍需加强。

2024年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二是继续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采用多种通俗易懂的方式对规范性文件做好解读,使政策内涵更加透明。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动态监管,继续开展政务新媒体整合工作,确保全市政务新媒体数量精简、开设规范、管理有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