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一)公开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信息,我局重点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农补贴、重点项目、行政处罚、信息简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惠民政策宣传工作。2023年我局总共公开37项,其中行政处罚5、简报信息3项、项目公示29项,本年度无发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聚焦重点任务,对农业农村领域项目、行政处罚、“三秋”和“三夏”工作简报等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公开发布,为实现农业农村发展预期目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以政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运行。

(四)平台建设情况

喀什市政府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主要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我局相关信息,保证信息能够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二是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守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安全,坚决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点公开。二是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做到及时、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农业重点项目建设,着重对支农资金投入情况、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建设项目进度情况及时收集报送,涉及投资规模、运作程序、责任主体、工程进度、实施效果等信息都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特别是权威信息和敏感信息,要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介绍事件进程及工作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