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喀什市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喀什市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现将我局202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全面推进公开为主线,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建立健全公开制度、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公信力不断增强。

(一)主动公开情况

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对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工作,共公开4次,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公开14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优化机构人员设置,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我局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要求机关各科室每年度内明确一名固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便各项工作及时开展,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平台建设情况

对主动公开的工作文件,经责任科室负责人初审,局领导审定后,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报送,将信息统一发布在喀什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展开。坚持强化监督,健全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监督保障情况

人民政府网站设立有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简单明了地告知群众何为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等信息均通过喀什市人民政府网站渠道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我局涉及的主动公开主要情况如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高度重视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喀什市分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