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年02月14日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场街道和市直各部门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喀什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xjks.gov.cn/)的公告公示栏目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喀什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998-282338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7年,喀什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地区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网站集约化建设,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始终把喀什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一站式查阅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微信等其它新型信息渠道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据统计:2017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772条,其中在喀什市政府网站上录入并发布政府主动公开信息445条,政务微信等其它信息约1326条。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办法,继续将政府信息工作列入五型机关考核和法制政府建设内容,不断完善工作季报和年报制度,实行动态考核,切实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喀什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将财政专项经费补助、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及重点工程建设等65项重点公开信息事项细化分解给22个相关责任单位,明确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名称、公开时间要求及对应目录,同时加强指导督促,不定期开展抽查,今年以来,全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不断扩展,公开数量大大增加,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对获取和使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如市财政局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截至目前,除涉密部门外,市级预算主管单位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已全部公开。市征收办全面推行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征地拆迁一张图模式,公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开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实物指标、工作程序、补偿结果、监督电话,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市市场监管局加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开制度。市环保局实行空气质量上报省厅由省厅统一实时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实时公开、重点企业在线监控信息实时公开的三个实时公开制度;市发改委积极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每月开展价格监测分析,及时发布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等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及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切实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全市行政复议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被依法纠错2件。全市申请提起行政诉讼1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件,被依法纠错6件,其他情形6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有:一是喀什市作为中心城市,人口增长较快,群众对信息公开需求量逐年增加,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日益复杂,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缺乏及时的业务指导和相关法律的权威解读;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较弱,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一定程度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重点领域公开信息还需加强。部分单位动态信息公开较多,对涉及财政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教育招生、医疗服务、行政审批、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

针对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的要求,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指导督查乡镇部门落实岗位职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继续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部门办事规定、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积极推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平台作用,拓宽政务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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