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喀什市政府门户网站(www.xjks.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喀什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喀什市人民东路55号政府楼303办公室;邮编:844000;联系电话:0998-2205513含传真;电子邮箱:kssgov@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喀什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总目标,紧紧围绕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一)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内容。
1.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据《保密法》和《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对信息公开进行分类,需要公开的信息必须进行保密审核。公开信息分为: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三类。一是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按照“重要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填报《信息公开审批表》,对公开信息必须注明来源;二是公开信息责任到人,采用三级编审,从信息编辑责任人,到单位主要领导的审核,最后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同意后,由专职人员发布。
2.调整优化完善政府网站栏目。依托政府网站的“公开、服务、互动”三大功能,按照《2019年地区政务公开评估体系》加大了重要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重点公开政府基本情况和文件、政府常务会议、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重点领域公共资源信息。今年以来,政府网站修改和调整优化23个栏目,开设“市长信箱”等互动栏目,1年来转办专员信箱17件、10月份以来办理市长信箱35件。2019年共计公开重点信息320条、“网上信访”受理246件、办结231件,部门政务信息发布660条,涉及农业、扶贫、公共资源等行业,公开财税信息包括预决算信息560条,转载信息670条项,公开政务服务事项532项(条)。另外,针对开设 “喀什古城景区”旅游专版,发布670条信息。进一步突出旅游城市的特色,网站的阅读量明显增加。
(二)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开政务事项。
今年以来,对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等公开办事流程,逐步实现“一网办通”。
1.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信息公开。一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梳理。办事事项清单动态跟进梳理比对和规范调整,并同步完善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二是办事流程规范化,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各部门均按要求对政务服务网上的地址、时间、电话,以及流程环节、样表下载的完备性,法定依据、材料要求的规范性进行修改完善并开展全面自查和限期整改,确保办事指南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三是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网上办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实现562项办理事项通过移动端App可办,同时,推进群众随时随地微信扫二维码登录小程序即办。
2.开通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办事事项。
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全面实现了网上、窗口、快递、移动端App和微信小程序多途径申请办件服务,对喀什市认领编制发布的562项依申请6类事项,市属27个工作部门,截至目前,政务服务平台依申请6类事项网上办件4300余件,窗口办件8100余件,移动端App和微信小程序申请办件600余件,总办件量达13600余件;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件280件,窗口办件330件,总办件610件;事项精细化程度、办件量、网上办理深度、新增证照、个人和法人账号注册量等方面在地区排名靠前。
(三)拓展政务公开方式
一是通过电子屏、移动端App等方式,二是加大公共场所多方式公开信息,三是充分利用会议、座谈会、应知应会宣传手册、通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政务公开事宜。
(四)聚焦重点热点,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扩大重点领域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涉及经济民生、教育医疗、生态环境、财政资金、政府采购、财政投融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群众关心领域和关注热点的信息公开。二是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操作规范性,以信息公开促进切实发挥为民、便民、惠民、利民效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制作数量 |
公开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7 |
35 |
3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0 |
31 |
17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01 |
60 |
29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63 |
-12 |
259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8 |
5.74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况) |
|
|
|
|
|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
(三)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三)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一些突出方面还要抓紧整改。主要问题:一是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公开标准不统一、要素不齐全的问题;二是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充足,存在队伍不稳定、操作不专业的问题;三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水平不理想,存在解读不深入、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2020年,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一要信息公开规范化,严格审查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各渠道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图板、公众号等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