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政务服务中心简介、
机构设置及职能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喀什市充分发挥经济开发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在深化行政改革,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突出为民、便民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便实现新突破,创新成立喀什市行政审批局,现将喀什市行政审批局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位于深喀大道北侧,小亚郎生态湿地公园西侧。行政审批局办事服务大厅,东西长144米,南北宽36米,建筑面积5942平方米。由东西两个部分组成,共设置窗口82个,后台86个。其中东侧A、B区,税务局垂管单位;西侧为C区,包括工商局、公安治安、质监局、国土局、公安消防、行政审批局和帮办中心;专设银行和特区窗口,特区窗口包括特区发促局、特区规土局、特区工商局、特区税务局等。进驻地市14个单位和部门、168名工作人员,纳入涉企行政审批事项342项,其中涉及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市环保局、市环卫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房产局11个部门的59项集中于行政审批局办理,涉及市税务局等7个垂管部门的283项整建制进驻。
为打造更为综合、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喀什市行政审批局设立综合审批系统、建设项目配套服务、智能楼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帮办中心)、行政效能监察5个平台。并且逐步实现六个创新:
一、创新树立办事大厅崭新服务风貌。通过软硬件升级,使东城市民服务中心整体面貌焕然一新;通过改革行政审批方式,使“车间式流水线”审批服务模式初步形成;通过定岗定员定质和绩效考核,促进审批人员工作作风为之一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二、创新建立企业设立“一口式”服务模式。建设企业注册多部门电子信息共享库,实现工商、质监、税务和公安的信息共享, 3天取得“四证一章”。
三、创新建立企业投资项目“一体化”审批方式。发挥行政审批职能整合的体制优势,集中审批权,实行“一体化”审批。实现从项目备案或核准到取得施工许可证,全程办理时间缩减到70日内。
四、创新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直通车”办事渠道,建设专门网站,申请人在互联网上直接登记、直接申报审批事项,审批人员网上审核,对要件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批准后通知申请人到“中心”办理。
五、创新建立特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帮办中心),充实无偿帮办“专业化”服务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为企业提供项目审批快捷服务。
六、创新建立审批中介服务平台,将项目建议书、环评报告、能评报告、测绘、勘察设计等中介服务机构择优纳入
统一的中介服务平台进行管理,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同时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
喀什市行政审批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前台受理科、收费发证科、帮办中心和纪检督查室五个职能科室。
喀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一楼服务大厅各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协调服务,并受理相关投诉;审批局窗口由进驻大厅的各部门窗口组成,具体负责办理各类审批许可服务事项和相关证照表及政策咨询。
综合办公室:
1、承担审批局日常政务、财务和有关事务的联络工作,联系落实内外事务活动。
2、负责审批局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收发、机要、保密、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3、管理审批局的印章、介绍信。
4、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内部简报编写等工作。
5、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6、负责审批局的车辆调度、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7、管理审批局的人事、财务、工资、财产、福利。
8、负责和指导审批局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事务。
9、组织开展审批局的各项活动,加强中心的文化建设。
10、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管理、运作、维护、升级工作。
11、负责网站、内部网主页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网站的软件设计和功能拓展,确保网站安全运行管理。
12、配合督查科开展实时电子监控管理工作。
13、负责“中心”信息化平台相关资料的刻盘保存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前台受理科:
1. 负责市发改委企业项目备案事项接件工作。
2. 负责市规划局权限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上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具建筑设计规划要求(红线图)、建筑设计方案审查上报(建筑平面及立面)、建筑工程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核发《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构筑、外墙装修类等)、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备案事项接件工作。
3. 负责市环保局权限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属于“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的子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属于“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的子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属于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的子项);权限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选址意见书;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含试生产的审查)【属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的子项】;排污许可证;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申报;排污收费;监测费收缴等事项的接件工作。
4. 负责市住建局城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审批;权限内工程报建手续及发包条件审查审批;权限内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审批;权限内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审批;权限内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权限内燃气设施改动审批;权限内建筑企业资质初审;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审批等事项的接件工作。
5. 负责市房产局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料初审、新设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资料初审的接件工作。
6. 负责市行政执法局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占用许可的接件工作。
7. 负责市园林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审批;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审批的接件工作。
8. 负责市环卫局建筑垃圾(渣土)准运证办理的接件工作。
9. 负责市交通运输局权限内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以外其它标志的审批;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跨越、穿越公路架设管线、电缆设施许可;权限内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权限内铁轮车、履带车和其它可能损坏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的审批;权限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进行爆破作业及其它危及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安全活动的审批;权限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权限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揽等设施的许可的接件工作。
10. 负责市商务局酒类零售登记备案、成品油年审、酒类批发备案、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畜禽定点屠宰场设置审核及审核的接件工作。
11. 负责市安监局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乙证(批发资质除外)的接件工作。
收费发证科:
1. 负责市环保局排污收费、监测费收取;
2. 负责市住建局城市配套费收取、劳保统筹费收取;
3. 负责企业项目备案证的发放;
4. 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规划要求(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构筑、外墙装修类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的发放工作;
5. 负责权限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等表证的发放。
6. 负责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发放。
7. 负责喀什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许可证的发放。
8. 负责新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的发放。
9. 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
10. 负责“四证一章”联办窗口证件的发放。
11. 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帮办中心:
1、为到我市创业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法律服务;
2、帮助中小微企业办理“四证一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和公章刻制许可)。
3、为企业提供项目审批快捷服务,为中小企业在喀发展提供“保姆式”服务。
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督查室:
1、督促检查审批局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相应事项的统计、归档工作。
2、督促检查审批局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督促落实工作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
4、负责对各窗口单位的月度考核、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
5、负责审批局的日常考勤。
6、负责审批局的纪律检查工作,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 喀什市深喀大道17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冬季:10:00-14:00,15:30-19:30
联系电话:0998-2814811
负责人姓名: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