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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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喀地财建〔2022〕105号文,2022年12月20日地区下达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统筹整合部分]的通知,现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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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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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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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单位: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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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州、县市 |
资金分配权重 |
资金分配方案 |
1 |
喀什市 |
2.97% |
79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