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什市二〇二三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
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9日在喀什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喀什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唐远成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喀什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喀什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汇报喀什市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及喀什市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自2024年2月22日至4月28日,对我市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和5个部门的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努力运用大数据,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对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系统、部分乡镇等25家部门单位往来款、固定资产等事项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夏马勒巴格镇5家部门单位开展了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通过审计促进了重大政策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节约、盘活了财政资金,促进了资金支付及项目的推进,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
2023年地方本级财政收入272,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94,896万元的55.07%,比上年400,210万元减少127,664万元,下降31.9%;2023年上级核定我市补助收入569,61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13,400万元,调入资金30,017万元。2023年地方财政支出1,190,37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330,949万元的89.44%,比上年1,628,640万元减少438,263万元,下降26.91%,债务还本支出60,496万元,调出资金29,5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05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52万元。收支相抵为93,805万元,上年结余46,868万元,年末结余140,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余43,1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97,3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10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喀什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23.92万元,较2022年预算569.77万元减少45.85万元,下降8.05%,其中:公务接待费按照厉行勤俭节约的要求预算安排22.52万元,较2022年预算23.21万元减少0.69万元,下降2.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车辆购置费预算安排501.4万元,较2022年预算546.56万元减少45.16万元,下降8.26%。始终把“三保”保障工作放在首位,足额安排“三保”预算,多措并举为“三保”工作提供持续性资金支持,全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2023年市本级“三保”预算安排451,267.36万元,预算执行476,468.16万元,预算执行率105.58%。预算执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制度不断健全。审计认为,2023年喀什市财政局及有关预算单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注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在预算制度执行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1.预算调整方案编制不细化、且预算调整率较高。2.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程序不规范。3.预算单位未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5855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4.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3.69万元。
二、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喀什市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派出5个审计组自2024年2月22日至4月28日,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夏马勒巴格镇5个部门单位开展了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审计结果表明,这5个部门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相关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以及资产管理等制度。但通过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纠正和规范。
(一)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1.未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金额9.20万元。其他需要关注的方面存在的问题:2.卫健委下属单位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
(二)喀什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未按合同验货,并多支付0.22万元。
(三)喀什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7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2.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保证金,涉及金额10.15万元。3.七个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4.应退未退各类保证金,涉及金额88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5.资产管理不规范,新增资产未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审计期间已整改)。
(四)喀什市交通局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采购项目规避招标,涉及项目预算金额220万元。2.虚列车辆维修费名目,涉嫌套取资金0.11万元。3.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导致项目资产未及时移交,涉及项目金额737.81万元。4.政府采购程序流于形式,涉及项目金额2.73万元。5.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质量保证金保函。6.建设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7.工程建设项目未组织验收即交付使用。8.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完工。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9.未按规定变更注册登记车辆。
(五)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66.28万元。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2.基本建设程序不符合规定。(1)工程项目未办理相关手续即开工建设,涉及2个项目;(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函;(3)未按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整改情况:
此次审计共发现19条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完成18条,正在整改1条,为:“4个预算单位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15701.21万元。”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1月15日累计已整改13638.66万元,剩余2062.55万元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住建局仍在积极追缴。
(二)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整改情况:
2023年度对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人民政府、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喀什古城景区管委会、喀什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4家部门单位开展的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共发现33条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完成32条,正在整改1条,为喀什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6481.31万元。”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1月15日,已累计整改2597.31万元,剩余3884万元已采取措施追缴。
四、本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项目整改情况。
此次审计共发现4条问题,截至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二)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项目整改情况。
2024年度对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夏马勒巴格镇5家部门单位开展的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共发现19条问题,截至目前整改完成17条,正在整改2条。其中:
卫健委正在整改1条:为“卫健委下属单位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1月15日,(1)未及时办理处置手续的697项657.39万元资产中:库办、荒地、夏镇及阿瓦提乡卫生院234项236.51万元资产已完成整改;库办、色满、荒地及英乡卫生院153项172.01万元资产处置材料已提交机关事务局待批复;夏镇卫生院157项49.48万元资产处置材料已通过医共体党委会,准备提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夏镇、阿瓦提乡卫生院13项62.21万元资产处置材料已通过医共体财经会,待提交医共体党委会研究;英乡、夏镇卫生院139项97.55万元资产处置材料准备提交医共体审核;吾办卫生服务中心1项39.63万元资产已完成维修,准备办理调拨手续。(2)账实不符的384.74万元资产中:库办卫生服务中心2.34万元资产已完成整改;色满、荒地、恰萨、伯乡、夏镇、阿克喀什乡卫生院273.43万元资产已提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待批复;英乡卫生院27.91万元资产已通过医共体财经会,待提交医共体党委会研究;英乡卫生院81.06万元资产正在补充完善处置材料。
夏镇正在整改1条:为“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66.28万元。”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1月15日,夏镇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已完成资产评估,待提交相关报废资料至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后,办理资产处置和账务调整手续。。
五、审计建议
针对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建议:
(一)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整程序,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进行预算调整,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督促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并定期不定期的督查,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和及时使用,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财政部门应持续规范非税收入的管理,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收缴非税收入并足额缴入国库,确保非税收入的完成准确性。
(三)预算部门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增强本级部门及下属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主管单位作用,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管理程序,确保国有资产真实、完整、安全。
(四)预算单位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持续落实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条制定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做到真改、实改。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喀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奋力开创团结和谐文明富裕的美丽喀什的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