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喀什地区春季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学生家长发布以下食品安全提示:
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
(包括学校食堂、供餐的校外托管机构、集中配送单位等)
应迅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一)全面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持证情况,确保合法经营,无无证经营违法行为。(二)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状况,确保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无疏漏,并每日落实晨检制度做好记录。(三)全面对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杀,加强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管理,保场所干净整洁无死角,洗消保洁无污染。(四)全面检查调试食品加工及相关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转无损坏。(五)全面检查所有食品原料,对上学期剩余已开封食材、残余饮用水等及时处置更换,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六)全面检查采购的食品原料索票证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可溯、贮存适当、质量可靠。(七)全面检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建立落实状况,确保有效运行。(八)要紧盯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在各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严格落实校园供餐全过程控制管理
(一)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食品安全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质量,运用智慧化监管手段,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要求的食品、原料,特别是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历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学校食堂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四)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确保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操作人员按要求管理个人卫生,消除引发食物中毒的各种因素。(五)每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六)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g,同时做好留样记录;学校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对订购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查看加工及送达时间、保存条件、中心温度以及外购食品有效凭证等,确保食品安全。
学生家长送托入校(园)须关注以下事项
(一)广大师生要警惕诺如病毒,保持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光顾路边摊,不食用腐败变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公勺公筷;引导孩子合理膳食,以正餐为主,一日三餐吃主食,少吃或不吃零食;少食用生冷食物,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合理膳食,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二)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共同践行文明用餐、节俭用餐新风尚。(三)校外托管时,应选择已登记备案和公示的托餐场所托管孩子;养成孩子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的习惯,在外就餐时,尽量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场所就餐,不要在路边无证经营的小店或流动摊点就餐,教育引导孩子不购买“五毛食品”“三无”食品,不在校外周边流动食品摊贩消费逗留,对发现的无证照餐饮店、“三无”食品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