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经济开发区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户籍不限;
5、男性;身高1.6米及以上,年龄在18—30周岁(截至报名时间);
6、具有消防工作经验(在消防救援站、政府、企业消防专职队工作过)或有特殊职业技能者。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具体情况根据实际确定;
7、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能够流利的说及使用书写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熟悉掌握计算机应用和办公室应用软件者优先;
8、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有明显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有面积疤痕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人员共5人,将按照考核成绩依次提取前10名,其中5人为试用人员,如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无法胜任报选岗位工作,试用期期间自行辞职等情况,由本单位提出不予录用,并按照补录原则从未参加试用期的成绩合格的剩余5名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往上递补。
1、消防通讯员2名;
岗位要求:要熟悉的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较强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摄像、录像专业技能、视频剪辑技能,能认真履行通讯员职责。
2、消防战斗员2名;
岗位要求:需能够吃苦耐劳、身体素质过硬、服从意识强(部队退役士兵或原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者优先)
3、消防驾驶员1名;
岗位要求:持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二年及以上)
五、聘程序、地点和时间安排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察、面试、体检、公示、培训、聘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地点: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世纪大道北路(火炬加气站旁)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2024年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1份);
(2)《2024年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员政审表》(1份正反面打印);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全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最新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近期蓝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部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和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报名如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1、参加体能的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体能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2、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宣布,择优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按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名人员须填写《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表》并提交招聘单位。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
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试平均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三甲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担。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及保障
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办理入职手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专职消防队员待遇合计6972元/月(含实发工资,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另工作满半年后每月500元高危补助。录取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由市消防救援大队提供食宿。
(八)培训
新聘用人员统一开展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成绩分配至喀什华凌路消防站、喀什创业路消防站各岗位开展工作,对培训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九)资格审查及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98-2843009、15770126119
附件1:2024年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2:2024年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表
附件3:2024年喀什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项目及标准
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