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单位:
喀什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市直、街道
张玲同志任喀什市对口援疆协调服务中心主任;
李世生任喀什市城乡建设档案馆馆长;
麦麦提艾力•艾比布拉同志任喀什市西公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喀什市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淑贤同志任喀什市西域大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马文骥同志任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婷同志任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阿不都韦力•吐尔逊同志任喀什市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宏洋同志任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喀什市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罗文刚同志任喀什市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
麦麦提艾力•尼亚孜任喀什市迎宾大道街道天山西路社区居委会主任,免去其喀什市迎宾大道街道九盘水磨社区居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辉同志喀什市迎宾大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热则耶•麦麦提同志喀什古城景区管委会旅游发展促进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何军同志喀什市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第六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麦合苏旦•马木提同志喀什市西域大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为喀什市西域大道街道一级主任科员;
免去阿不都赛米•托乎提同志喀什市西公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二级主任科员;
免去努尔斯曼古丽•依布拉音同志喀什市西公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为喀什市恰萨街道四级主任科员。
(二)教育系统
田梅同志任喀什市第三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喀什市第三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吾麦尔江•肉孜同志任喀什市东城第一初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鹏飞同志任喀什市东城第二初级中学校长,免去其喀什市第十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艾克拜尔•阿布来提同志任喀什市东城第三初级中学校长,免去其喀什市东城第二初级中学校长职务;
努尔艾力•图尔贡同志任喀什市东城第五初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翔同志任喀什市东城第七初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梦楠同志任喀什市第四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卢立春同志任喀什市第五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卢洁同志任喀什市第十二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萨吉旦•沙迪克同志任喀什市第十四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黄文艳同志任喀什市第一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喀什市东城第三初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贾江丽同志任喀什市第二十八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红梅同志任喀什市第四幼儿园副园长(试用期一年);
黄伟剑同志任喀什市深喀第一高级中学校长(深圳援疆);
免去姜华同志喀什市第十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邹珍玉同志喀什市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海萍同志喀什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珩同志喀什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贺昉同志喀什市特区高级中学校长(深圳援疆)职务;
免去麦麦提托合提•艾力同志喀什市深喀第一高级中学校长(正科级)职务,为喀什市东城第二初级中学教师;
免去许君玲同志喀什市东城第三初级中学校长职务,为喀什市第十中学教师;
免去艾热提•斯拉木同志喀什市东城第八初级中学副校长职务,为喀什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
免去周文帆同志喀什市第十二小学校长、第四小学校长职务,为喀什市第十九中学教师;
免去卢春燕同志喀什市第三幼儿园副园长职务,为喀什市第七幼儿园教师;
免去陈少芳同志喀什市第四幼儿园园长职务,为喀什市第一幼儿园教师;
免去牛慧同志喀什市第四幼儿园副园长职务,为喀什市第十幼儿园教师;
免去张桂萍同志喀什市第四幼儿园副园长职务,为喀什市第一幼儿园教师。
(三)正式任职
张丽同志任喀什市国际会展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张瑛同志任喀什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2月算起);
左冰同志任喀什市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李松同志任喀什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陆琴同志任喀什市医疗保险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麦丽克•居来提同志任喀什市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张泽娟同志任喀什市农业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郑义同志任喀什市城乡社会福利供养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朱涛同志任喀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费云华同志任喀什市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李珍珍同志任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委会财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2月算起);
牛世民同志任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张志华同志任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3月算起);
顾晶晶同志任喀什古城景区管委会对外宣传科副科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2月算起);
李程同志任喀什古城景区管委会产业规划投资科科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2月算起);
李宏绪同志任喀什古城景区管委会旅游发展促进科科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2月算起);
杨玲同志任喀什市高台民居文化中心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2月算起);
阿孜姑丽•吐尔逊同志任喀什市高台民居文化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2月算起);
刘敏同志任喀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1年2月算起);
张凤同志任喀什市公安局政工室主任(任职时间自2020年11月算起);
任永静同志任喀什市恰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0年9月算起)。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