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文件精神,推进全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依法加强统计执法和统计监督,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全面真实反映喀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喀什市统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喀什市统计执法检查,现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
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具有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项目法人单位。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21年年报及月度各类报表数据、劳动工资报表数据。
(一)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干预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数据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是否依法配备统计人员;
(五)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检查方式
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1、确定检查对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制度,以全市范围内“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为主体,随机抽取14家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2、确定检查人员。根据统计执法工作任务和要求,由两名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另从市统计局业务骨干中随机抽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与被检查对象无利害关系的人员配合开展检查。
四、检查时间
根据各专业报表时限和工作实际拟于2022年4月-8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喀什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