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的公告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全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保证统计数据质量,落实统计监督职责现将喀什市统计局受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一、电话举报渠道
电话举报:0998-2575121
二、信函举报渠道
通信地址:喀什市行政审批局四楼喀什市统计局
邮编:844400
三、网络举报渠道
电子邮箱举报渠道:kstjzf@163.com
注:受理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时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回复反馈的时间和办理时限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最迟不超过30个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
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投诉举报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