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市政办发〔2023〕37号
关于印发《喀什市商贸物流中心建设(2023-2025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喀什市商贸物流中心建设(2023-2025年)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喀什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喀什市商贸物流中心建设(2023-2025年)
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地委、市委扩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地委扩大会议“一二三四五”战略部署,积极培育十大产业,优化商贸物流空间布局,夯实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创新商贸物流融合发展模式,繁荣商贸流通市场,积极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努力将喀什市打造成为面向中亚南亚辐射南疆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喀什市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商贸物流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到2025年,布局建设铁路北站国家铁路枢纽物流产业园、远方国际物流港2个喀什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推动喀什市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项目、远方农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建成达效,打造成为喀什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重点培育1个自治区示范物流园区。
(二)商贸物流体系更加完备。到2025年,基本建成内通外联、布局合理、业态融合、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绿色安全的国际国内商贸物流体系;实现消费市场能级不断跃升,商品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城乡流通渠道更加畅通,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三)商贸流通市场更加活跃。到2025年,全市新增大型商业综合体1-2个,新增超亿元商贸流通企业1-2家,限额以上企业总数达到323家以上,有业绩的外贸进出口企业达到100家以上,电商企业100家以上;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49亿元以上,网络销售总额突破30亿元。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商贸物流中心空间布局优化行动
1.积极推进喀什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大力发展以航空、铁路、公路为支撑的多式联运,以火车站、喀什北站、机场为中心,加快推进丝路国际小商品城、喀什国际物流港、喀什航空口岸改造等项目建设,联通远方国际物流港,覆盖南疆、连通北疆、面向中亚南亚、延伸至欧洲的国际物流枢纽区域中心和面向国内外的国家级航空鲜果运输基地。推动设立喀什北站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畅通“陆港”、“空港”与喀什经济开发区、重点产业园区间快速通道,推进临空经济与陆港经济联动发展,建成南疆“陆空联通、公铁联运、陆海联动”的区域开放支点,推动形成连接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积极推进多支点建设,建设货运节点型、仓储集散型、配送中心型物流园区,推动形成多支点支撑的商贸物流发展格局。2023年推动喀什铁路北站国际物流港一期、喀什航空口岸改造完成;2024年建成连通喀什经济开发区、综保区、航空货运区的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国际贸易中转、物流配送、保税加工、转口贸易、跨境电商展示交易中心等功能;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南疆及面向欧洲和中亚、南亚的公铁联运物流枢纽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
2.构建高效的商贸供应链服务体系。依托喀什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强商贸物流网络与综合运输大通道及物流枢纽衔接,提升区域性商贸物流节点城市集聚辐射能力。2023年建设完成喀什市远方国际商贸中心、远方五金仓储中心二期等项目;2024年推动丝路国际小商品城、远方农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喀什市大宗物资仓储集配中心建设完成;2025年,统筹推进城市商业设施、物流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升级改造,优化综合物流园区、配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空间布局,建成强化综合物流园区、配送(分拨)中心服务城乡商贸的干线接卸和前置仓储、分拣配送能力,促进干线运输与城乡配送高效衔接。(牵头单位:市商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二)实施商贸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完善行动
3.加快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进出喀什的重点铁路、公路、民航等运输通道建设,尽快形成喀什与国内国际高效连接的多通道运输格局。公路方面,2023年加快推进G314线喀什过境公路建设项目建设;配合地区行业部门,争取G315线喀什过境段等项目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期调整。2024年G581线喀什至乌恰县等项目建成通车。2025年,实现公路对外通道进一步拓展,公路通达通畅水平进一步提升。铁路方面,2023年配合地区加快推进喀什-伽师-岳普湖-麦盖提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铁路建设“十四五”规划,争取建成喀什北站铁路专用线。2023-2024年,主动对接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中吉乌铁路项目,推动喀什铁路北站建设成为中吉乌铁路始发站、接轨站、编组站,为中吉乌铁路和喀什中欧(中亚)班列常态化开行奠定基础,力争2025年基本建设完成。航空方面:依托喀什机场,提升在全疆的功能定位,争取2023年完成喀什航空口岸改造建设。2023-2025年,逐年加密喀什至国内主要节点城市客运航线,新开通或恢复喀什至法兰克福、比什凯克、塔什干、迪拜、莫斯科等国际客货运航线,努力将喀什机场打造成为向西开放和国际空中丝绸之路的区域次枢纽国际机场、区域中转机场、南疆国际航空物流中心。(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商信局)
4.推进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坚持标准化、智慧化、绿色化方向,建强商贸物流产业链,构建便捷高效的城乡配送体系,加快建设喀什市小商品集散中心等供应链项目,支持鼓励八点半、每日每夜、南达烘焙连锁经营企业通过渠道下沉、产品下沉进入全市市场,向农村延伸营销网络,实施集中配送、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等集约化配送,实现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县级物流分拣配送中心建设和改造,2023年实现市域有物流配送中心、乡乡有配送站、村村通快递覆盖率达到100%;2024年引进培育1-2家“供应链平台”企业,聚合本地生产型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终端门店等物流配送需求,整合本地物流、邮政、电商、供销配送网络,优化资源配置,基本形成“同仓公配+共同配送”格局;到2025年,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全面提升,供应链管理能力和配送体系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数字化技术应用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商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提升口岸设施服务保障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航空口岸查验场地、转运设施等基础建设,完善航空口岸查验功能,改善口岸通行条件,提高口岸通关能力。加强数字口岸建设,提高通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喀什航空口岸出入境旅检和货运查验设施建设,逐步提升航空口岸国际枢纽功能。积极推动毗邻国家加强对应口岸建设和发展,全面提高口岸通行保障能力和提升口岸过货效能。2023年-2025年,喀什航空口岸力争年通关过货量达到1万吨、2万吨、3万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6.持续推进喀什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推动9.5万m³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项目运营达效,农产品冷链仓储周转率增加10万吨以上,为国内外蔬果肉类冷鲜食品一站式冷链仓储配送服务,力争打造成为南疆重要冷链仓储物流基地。支持商贸、电商、邮政、快递等企业联合涉农主体,加快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鲜活农产品预冷、冷冻冷藏、转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等全链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1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1个冷链物流园区或配送中心,建成全链条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生鲜农畜产品冷藏保鲜率不低于30%,冷藏运输覆盖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市商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商贸物流中心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7.引进培育商贸物流龙头企业。加强与新疆国际陆港集团等大型物流企业对接洽谈,着力引进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平台型龙头企业落户喀什,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商贸物流企业在喀什设立区域总部、运营中心、分拨中心和转运中心,支持城投公司与国内大型物流企业合作,培育多元化投资主体和运营模式的物流集团,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鼓励企业用好喀什航空货运包机、中欧(中亚)班列、援疆班列等贸易通道,推动传统物流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商贸物流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继续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商业综合体、大型专业市场和生产型企业组建销售公司的指导和培育力度,进一步推动新业态纳入限上贸易统计,厚植发展后劲。到2023年,全市招引大型物流龙头企业1家,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含大个体)累计达258家以上,进出口额超5亿元的外贸企业突破10家;到2024年,全市累计招引培育大型物流龙头企业2家,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含大个体)累计达288家以上,进出口额超5亿元的外贸企业突破20家,超10亿元的企业2家以上;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招引培育大型物流龙头企业3家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含大个体)总数达到323家以上,进出口额超5亿元的外贸企业突破30家,进出口额超10亿元的外贸企业突破5家。(牵头单位:市商信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8.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市场主体。紧紧抓住新疆获批国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的有利契机,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积极申报曙光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鼓励我市曙光、远方、华凌、国际汽车城等市场做好内贸的同时,积极借助我市区域优势和口岸优势,加大外贸业务发展,以市场为引导,鼓励各商户开拓外贸业务,逐步实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2023年培育1-2家内外贸易一体化试点企业;2024年累计培育3-5家试点企业;到2025年,试点企业累计达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商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各乡镇街道)
9.加强特色专业市场建设。加快大型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提升特色商品交易市场辐射能力。引导远方国贸中心、曙光五金建材城建设升级,引入知名建材家居品牌,打造建材出口采购基地。依托天汇汽车城、喀什国际汽车城,打造集展销、4S服务、维修、二手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汽车综合专业市场,推动丝路国际小商品城、火车头商贸城、中亚商贸第一城转型发展为鞋服小商品批发市场。积极引导供应链整合能力强的商品交易市场向集商品展示交易、品牌聚集、品牌培育、品牌交流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品牌孵化中心转型,打造品牌商品、品牌商家、总经销商、总代理商聚集的商业高地。面向中亚、南亚、中东和欧洲市场,结合传统边贸旅购贸易特点,依托现有符合条件的边贸出口市场,争取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到2025年,打造功能齐全、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市商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四)实施商贸消费中心城市打造行动
10.加大核心商圈建设力度。以建设知名商圈、集聚消费资源、培育时尚业态、繁荣夜间经济、创新消费模式、优化消费环境为重点,加快建设多层级的消费中心城市。支持喀什市建设南疆消费中心城市,大力发展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吸引国内外知名品牌在喀什市开设概念店、定制店和体验店等。2023年,依托万达广场、月星上海城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承载地、城市形态展示新高地、对外开放新窗口;2024-2025年,打造1个具有全疆影响力的核心商圈,逐步把喀什市打造成具备特色、具有消费辐射力广、带动力强的消费目的地。(牵头单位:市商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11.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升级改造。培育九龙街、九龙泉、新天地等一批集聚效应显著、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备、街区管理规范、拉动消费作用明显的特色商业街区,打造喀什市“文化旅游目的地”的形象。鼓励有条件的商场、购物广场、商业街等商业载体升级,引入娱乐、展览、线下体验等多种功能,向购物休闲商业综合体转型。打造一批满足消费需求、带动区域发展、展示城市形象的高品质商业街区。2023年-2025年,每年培育1条地区级示范商业街区,到2025年底,地区级示范商业街区达到3条。(牵头单位:市商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住建局)
12.推进社区商业便民消费。积极发展社区商业,丰富便民消费业态,稳步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商居和谐的便民生活圈。2023年,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制定具体方案,选择东湖街道东湖社区、恰萨街道塔里木社区,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方式,发挥其在畅通城市经济循环方面的带动作用,着力提升改造社区便利店、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试点打造1-2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2024年-2025年,每年新增不少于两个“一刻钟便民消费生活圈”,城区社区便利店、生鲜超市、餐饮、美容美发、药店快递等主要业态覆盖率达到100%。喀什市参照国家“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标准,从2023年开始申报自治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通过1-2年的努力,加强核心城区市域商业体系软硬件建设,提升居民消费便利化、标准化、品质化水平,到2025年,争取成功申报国家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市商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供销社、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五)实施商贸物流中心服务提升行动
13.提升电子商务服务功能。完善电子商务基础建设,积极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园、跨境贸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拓展线上消费渠道。升级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促进农村居民网络消费便利化,2023年网络零售额总额达到25亿元以上;2024年网络零售额总额达到28亿元以上;2025年网络零售额总额达突破30亿元以上,新增电商企业100家(含跨境电商)以上,培育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个。(牵头单位:市商信局,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4.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大力支持本地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力争到2023年底,累计引进各类跨境电商市场主体5家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突破5亿元;到2024年底,累计引进各类跨境电商市场主体15家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突破10亿元;到2025年底,累计引进各类跨境电商市场主体30家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额突破30亿元。(牵头单位:市商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各乡镇街道)
15.发挥会展经济平台作用。充分运用中国(上海)进博会、广州广交会、乌鲁木齐亚欧博览会及自治区周边国家境外展洽会等展会平台,组织企业参会参展,广泛对接洽谈,争取国际贸易订单,拓展国际贸易业务。重点办好“喀交会”,做优会展品牌,有效拉动产业扩容。同时围绕家具、家电、汽车、房产、服装、医疗、食品等产业展会实现会展品牌开拓、产业链上下游的整体带动。由喀什国际会展中心联合主办方、参展商抓住消费旺盛的有力时机,促消费扩内需,提振市场信心,更好满足市民消费需求。(牵头单位:市商信局,责任单位:喀什国际会展中心、公安局、城市管理局、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
16.加强商贸物流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喀什多式联运智慧物流工程,积极融入全疆多式联运公共信息系统,最大程度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商贸物流基础设施设备智能化、数据化升级改造,打造智慧物流园区、智慧口岸、数字仓库等设施网络。积极探索和推进自动分拣机器人、智能快件箱等智能装备运用。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创新发展线上线下消费模式,开辟连锁经营和新零售等新增长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信局、科技局、住建局、供销社)推动各类商贸流通主体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VR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升级,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打造一批智慧市场、数字商超。鼓励有条件的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中型商超以及其他生活服务业场所进行数字化改造。重点推进智慧商超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3-5家商超数字化升级。(牵头单位:市商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17.建设国内外仓储物流设施网络。依托山东“大仓东移”、援疆海吉星新疆馆等农产品消费渠道,鼓励民营农产品外销企业,以“公建民租”、“民租公补”等模式,在山东、西安、广州、上海等物流枢纽城市和深圳消费市场设置一批前置仓,提升消费体验、降低物流成本。2023年疆外前置仓数量达到5个,到2024年疆外前置仓数量达到8个,到2025年疆外前置仓数量达到10个。(牵头单位:市商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大力推进“海外仓”建设,利用边境地区转移支付等扶持资金,加大对喀什企业自建海外仓、租用海外仓、运营公共海外仓的资金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备案海外仓,2023年底累计备案海外仓1个以上,到2024年底累计备案海外仓3个以上,到2025年底累计备案海外仓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商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税务局、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市直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市政府将加快商贸物流发展,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督查考核,及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用好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财政资金,积极争取援疆政策和上级资金,增加本级财政对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资金支持,加大对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功能提升等方面支持力度。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加强对商贸物流企业的融资支持,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根据企业申请予以延期或续贷。
(三)加强人才培训。依托深圳援疆资源,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班、强化班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围绕新业态、新模式和国家最新政策,对喀什市商贸物流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喀什市商贸流通领域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层面已出台的减税降费、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优化和简化各类审批手续。完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维护商贸物流企业合法权益。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促进商贸物流业提质扩容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