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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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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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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关于调整喀什市农村安全饮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6-12 16:48 浏览次数: 字体:【

社会各界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喀什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听证会讨论研究,市发改委草拟了《关于调整喀什市农村安全饮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农村居民安全饮水价格由4.46/方米调整为2.78/方米;农村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

喀什市农村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供水价格调整表

档次

用水量

非居民生活水

特种行业用水

拟调价格(元/m³

现行价格(元/m³

涨价幅度(%

拟调价格(元/m³

现行价格(元/m³

涨价幅度(%

一级

定额用水量以内

3.5

4.46

-21.52%

9.5

4.46

113%

二级

超出定额和计划用水不足20%(含20%)的水量

7

-

19

-

三级

超出定额和计划20%以上,足40%(含40%)的水量

10.5

-

28.5

-

四级

超出定额和计划40%以上的水量

14

-

38

-

注:1.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第46号)文件精神,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浴、洗车、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用水

2.用水量定额由供水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供水企业共同制定,制定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公示公告。

现征求全社会意见。

社会各界将意见建议619午下班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发改委反馈

联系人:熊远洋       联系方式:0998-2205702

附:关于调整喀什市农村安全饮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6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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