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条例》有关规定,喀什市应急管理局开展2024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示。
2024年度,下拨喀什市中央冬春救助资金120.8244万元,救助受灾人员856户3213人。返贫监测对象、低保户、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各类困难户,发放标准为424.5元/人;一般户(除返贫监测对象、低保户、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户以外的家庭),发放标准为347元/人。
公示期1个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等形式向喀什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阿力木江·图尔蓀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联系电话:0998-2831132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