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增进残疾人福祉,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民政厅在2022年5月25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
二、目的:充分发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两项补贴)制度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畅通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渠道,全面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服务水平。
三、作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进行专门的制度安排,并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进行了有效衔接,填补了残疾人福利制度的空白,有助于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四、申请条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具有新疆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有新疆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精神、智力三级的重度残疾人。
五、救助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1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