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你点我检专项抽检,抽取餐饮食品1类食品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1大类食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机污染物超标。
一、有机污染物超标
(一)新疆喀什地区新疆深海壹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疆喀什地区新疆深海壹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