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医疗卫生

2023

09/01

01:47

来源:
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点内容

来源: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09-01 01:47 浏览次数: 字体:【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点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是一部由国务院于2003年5月9日公布实施,2011年1月修订的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共同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应急法律制度,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应对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以下是整理的一些重点:

01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0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0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目的及意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职责,规定了预防与应急准备,应对措施,报告与信息发布、法律责任等内容。

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何启动?

第二十六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二十七条 在全国范围内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启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

05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必要时可对疫区实行封锁。

第三十三条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06公民应积极配合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有权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对地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07街道、乡镇以及居(村)民委员会有哪些法定职责?

第四十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08被采取隔离治疗等医学措施的个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第四十四条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09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

第五十二条 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联稿件:

作者:

【打印本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