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喀什地区财政局、喀什地区乡村振兴局、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喀什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喀地财扶【2021】6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喀什市“雨露计划”项目启动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各乡镇、街道
3、补助对象及标准: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下同)、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以每生每年3000元(分上下两个学期发放)的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投资估算99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
5、实施期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喀什市教育局,张真真
二、绩效目标:
通过雨露计划项目的实施,使喀什市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学习一项技能,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监督电话:0998-2870329
通讯地址:喀什市教育局
电子邮箱:262385474@QQ.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