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人社局审核,符合企业社保补贴2024年4月742家企业5104人5628157.23元,其中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补贴336人173578.5元;2024年5月758家企业5208人5736832.72元,其中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补贴334人172764.8元。
以上共计11364989.95元,其中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补贴346343.3元。
现将2023年4-5月企业社保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998-2954684
通讯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喀什市人社局)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