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18〕496号)文件要求,结合企业申报审核情况,拨付1家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资金35人66000元,现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998-2822290
通讯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2024
04/02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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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4-02 12:40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18〕496号)文件要求,结合企业申报审核情况,拨付1家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资金35人66000元,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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