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现将2024喀什市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被依法行政处罚的案件予以公布,请各医药机构引以为戒、警醒知止、诚信履约、守法经营。
喀什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现将2024喀什市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被依法行政处罚的案件予以公布,请各医药机构引以为戒、警醒知止、诚信履约、守法经营。
喀什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