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

来源: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点击数:

2024年9月9日,我局对贵州鑫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3MA6H1U3Y89)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喀市住建罚[2024]118号),法定代表人何占祥(身份证号码:33062519480718455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喀市住建罚[2024]119号),因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我局无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给当事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喀市住建罚[2024]118号_[2024]119号

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