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一期)

来源: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06日 点击数:

一、喀什市品之鲜蔬菜批发配送店销售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辣椒行为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样检验中,检测机构在喀什市品之鲜蔬菜批发配送店(经营场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25)村喀什花园C区农贸市场36号商铺)销售的“辣椒”和“生姜”抽两个批次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NCP22653101314331385、生产日期:2022-12-16)。其中辣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姜:(抽样单号:NCP22653101314331380,生产日期:2022-12-16)。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通过国抽系统分别为2023年1月3日和2023年1月6日收到“辣椒”、“生姜”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现场检查情况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来到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及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在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无库存同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以零售方式对外进行销售,未做销售记录,无法进行召回。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当中。

、喀什迈福敦食品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公司销售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音苏盖提冰川饮用天然水行为案

(一)抽检基本情况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抽样检验中,检测机构在喀什迈福敦食品有限公司第二十一分公司【经营场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新区一路东侧阿瓦提路南侧汇城百合苑3号楼负一层1号(华登汇超市内)】销售的“音苏盖提冰川饮用天然水”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C22650011103836092、生产日期:2022-05-08)。经抽样检验,界限指标-锂,界限指标-锶,界限指标-锌,界限指标-偏硅酸,界限指标硒,界限指标-游离二氧化碳,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项目不符合 GB 8537-2018《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界限指标-锶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 论为不合格。2023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现场检查情况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来到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及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在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无库存同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以零售方式对外进行销售,未做销售记录,无法进行召回。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