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喀什市红河乡位于喀什市东南部,距离喀什市18公里,东接太平乡,南邻疏勒县塔孜洪乡,西至夏马勒巴格镇,北接多来特巴格乡和英吾斯坦乡,辖区面积55.6039平方公里。乡地处克孜勒河冲积平原,海拔1250米左右,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5℃。
【历史沿革】
红河乡,喀什市辖乡。解放初为疏勒县辖乡,1984年更名为巴仁乡;2024年8月划归喀什市后,更名为红河乡。
【行政区划】
现辖10个行政村3个社区(涉及原疏勒县疏勒镇3个社区1个行政村,保留原疏勒县巴仁乡10个行政村,其中9个村完整保留,1个村部分保留)。
【资源乡境】
该乡总耕地面积46000余亩,种植耕地45000余亩,其中30年承包地25000余亩,国有土地14000余亩,村集体土地5000余亩。农作物种植粮油作物19000余亩,主要以玉米、谷子、油葵等为主;蔬菜面积2000余亩,主要以豇豆、白菜、恰玛古、胡萝卜等为主。林果种植面积9000余亩,主要为核桃、西梅、桃树、苹果等为主。
该乡畜牧业现存栏牛3000余头、羊26000余只、鸡34000余只、鸽子49000余羽等。
【文教卫生体育】
辖区共有小学4所,小学教师148名,学生1864名;幼儿园4所,幼儿园教师42名,入园学生287名。乡有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村有图书室、体育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卫生保健室。下辖13个村(社区)卫生室,村医26名。
乡行政机构职责编制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定、决议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命令、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二)负责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决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组织、协调、督促实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负责辖区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对村级及所属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提高农村基层建设整体水平;
(四)负责辖区党的宣传、统战、思想政治教育、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加强对人大、武装部、团委、妇联、工会等组织的领导;
(六)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等行政工作;
(七)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文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镇村规划与建设等行政工作。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回应公众诉求,维护社会公正、公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持和谐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八)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九)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办理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红河乡机关设置五办五中心:
五办: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执法办公室。
五中心: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三、编制情况
该乡干部暂有编制总数83个:行政编制42名、事业编制31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29名,自收自支编制2名)、机关行政工勤编制1名、周转编制9名。
办公地址:喀什市红河乡人民政府(喀什市红河乡5村5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