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置沿革
清末、民国时期,兰干一带属赛尔满庄;1950年属色满区。1953年析置兰干区。1958年建立兰干公社;1984年兰干公社改为兰干乡。2012年改设兰干镇。辖11个村80个村民小组,维吾尔族、汉族、回族、东乡族、满族、塔吉克族等多民族聚集。辖区阿克塔木烽火台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7月兰干镇党委被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授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二、位置境域
兰干镇地处喀什西北部,距市委16公里,314国道8.6公里。总面积247平方公里(37.1万亩,含国有未开发土地19万亩)。现有建设用地2.4万亩(村庄建设用地1.3万亩,宅基地1.1万亩)。X435、X428、X438县道辐射全境,G314过境公路贯穿全镇,新规划G581公路直通吐尔尕特口岸。
三、行政区划
镇辖村民委员会11个:阿克霍依拉(1)村、苏鲁克(2)村、巴什阿瓦提(3)村、萨依(4)村、巴扎(5)村、喀拉古勒萨依(6)村、玉吉米里克(7)村、康迪尔(8)村、阔纳吾斯塘(9)村、克孜勒古力(10)村、林场(11)村,辖11个村80个村民小组。
四、自然资源
辖区水土光热资源丰富,无霜期长,克孜河、阿瓦提大渠、吐曼河横穿辖区,孕育出以“冰糖蟠桃”为代表的“兰干仙桃”,2021年冰糖蟠桃被纳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辖区砂石资源丰富,储量达3164.3万立方,是一市两县最优质砂石料矿产。境内戈壁广袤,可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北侧丘陵地带及西侧戈壁尚有十余万亩土地待开发,发展现代工业后劲十足。东侧吐曼河湿地可发展现代旅游业。
五、公共服务
辖区共有学校12所,学生3749人(小学8所,学生3155人,幼儿园4所,学生594人),加油站1个,企业72家,卫星工厂10个,商铺281间,农贸市场1个;幸福大院1座;卫生院1所,床位40张医护人员39人;文化站1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2个,地区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39个。
兰干镇行政机构职责编制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定、决议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命令、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二)负责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决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组织、协调、督促实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负责辖区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对村级及所属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提高农村基层建设整体水平。
(四)负责辖区党的宣传、统战、思想政治教育、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加强对人大、武装部、团委、妇联、工会等组织的领导。
(六)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等行政工作。
(七)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文化、人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镇村规划与建设等行政工作。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回应公众诉求,维护社会公正、公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持和谐稳定。
(八)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九)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办理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兰干镇机关设置5办5中心: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和财务办公室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五)综合执法办公室
(六)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八)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九)综治和网格化服务中心
(十)便民服务中心
三、编制情况
机关行政91名,事业52名。核定领导职数16名。
办公地址:喀什市兰干镇巴扎(5)村6组161号
联系电话:1331998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