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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9/02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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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恰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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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恰萨街道办

来源:喀什市恰萨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1-09-02 20:4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概况

【地理位置】

恰萨街道位于帕依那甫路88号。辖区(东起吐曼河、西至解放南路、南起阳光小区、北至人民广场)占地面积4平方千米。

【行政区划】

街道辖区内有十一个社区,分别是人民广场社区、天南路社区、塔里木路社区、帕依那甫路社区、雪莲路社区、蓝湾路社区、南湖路社区、恒昌社区、班超路社区、阳光社区和彩虹社区。

【文教方面】

我辖区共有学校13所,其中:中学2所(农三师中学和喀什六中)、小学4所(喀什市第四小学、喀什市第十二小学、喀什市第十三小学和喀什市阳光小学)、幼儿园7所(新陆幼儿园、喀什市第十四幼儿园、喀什市第十五幼儿园、农三师幼儿园、喀什市第六幼儿园、阳光幼儿园、七彩童年幼儿园)。

【人口】

街道辖区共有居民2135651467人,常住人口1348636449人。

 

二、恰萨街道行政机构职责编制情况

1.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定、决议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命令、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本辖区社会发展战略决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组织、协调、督促实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负责辖区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对社区及所属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提高基层建设整体水平;

(四)负责辖区党的宣传、统战、思想政治教育、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加强对人大、武装部、团委、妇联等组织的领导;

(六)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辖区内的教育、民政、劳动保障、文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区规划与建设等行政工作。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回应公众诉求,维护社会公正、公平。指导居民自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七)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八)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办理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街道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设立以下部门:

(一)党建办公室

(二)综合协调办公室

(三)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3.编制情况

街道、社区共有干部173人,其中公务员33人,参公2人,事业编制111人,编外工勤4人。天池计划7名、社区自聘11人、村干部3人,各局委办下派干部2名。

 

三、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街道机关办公地址:帕依那甫路88号,咨询电话:0998-2920105

街道辖区内11个社区办公地点

人民广场社区:位于人民东路190号院市委家属院内,咨询电话:0998-2914395 

天南路社区:位于塔里木路105号院华鑫南小区院内,咨询电话:0998-2521579

塔里木路社区:位于人民东路336号院住建局高层喀什市工会二楼,咨询电话:0998-2313776 

帕依那甫路社区:位于帕依那甫路79号院东湖市委家属院内,咨询电话:0998-2520268 

雪莲路社区:位于蓝湾路88号,咨询电话:0998-2958718 

蓝湾路社区:位于蓝湾路88号,咨询电话 :0998-2911325

南湖路社区:位于南湖南路9号院。

恒昌社区:位于多来提巴格路03号院,咨询电话:0998-2363268 

班超路社区:位于多来提巴格路07号院,咨询电话:0998- 2629369

阳光社区:位于南湖南路7号院,咨询电话:0998-2629427 

彩虹社区:位于南湖南路7号院,咨询电话:0998-231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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