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有关规定,结合喀什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报。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喀什市政府网站(www.xjks.gov.cn)进行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喀什市政府办公室联系(喀什市人民东路55号政府楼303办公室;邮编:844000;联系电话:0998-2205513;电子邮箱:kssgov@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喀什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政务公开系列部署,严格履行《条例》法定义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政务公开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坚持把好信息公开“入口关”。严格落实“读网值班”和“三审三校”制度,健全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严防出现各类表述错误。二是紧贴实际加强业务指导。细化完善网站栏目设置,市政府门户网站增设“法治政府”、“教育信息”、“医疗卫生”等栏目10个,“疫情防控”、“环境督查”等政务专题6个。三是聚焦关键加大公开力度。聚焦社会发展和利企便民,本年度累计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12条,其中部门政务信息发布161条,涉及医疗、卫生、教育、农业、扶贫、公共资源等行业,公开财税信息145条,重点领域信息312条,转载国办信息389条,“喀什古城景区”旅游专版,发布205条信息,突显旅游城市特色。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据《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程序,做到受理依规、答复及时、记录清晰、存档完整。在收到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进行办理,规定时限内答复率100%。在处理过程中随时与申请人沟通,尽量避免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不当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答复率100%。
(三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公开平台发布规范性文件4件,发布政府公报2期。管理和服务公开方面,将机构改革后的政府组成部门简介全部更新完毕,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及时公示,财政资金方面已将各机关事业单位的预决算全部公开,公开2022年版政府权责清单,各单位按月公示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结果信息。
(四)提升政策解读水平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对涉及市级层面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坚持公文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重点围绕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等方面加强政策解读,并将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通过超链接形式进行相互关联,进一步便利社会公众了解政策信息。今年以来,发布解读信息4条,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五)加强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平台建设
市政府网站积极主动回应网友关切,秉持“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的观念,对于网民的咨询、投诉、建议高度重视,市长信箱共受理381件,共办结381件,办结率100%。开展意见征集5期,问卷调查4期,在线访谈2期,充分考虑网民的意见及建议,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监测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对全市7个政务新媒体实施全天候常态化监测。一是开展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表述错误治理专项行动。对各类固定表述错误、错字错链等问题当日发现、当日反馈、当日整改,确保信息发布规范严谨。二是实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通报机制,对存在突出问题和不合格的新媒体进行通报。三是开展了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对疑似漏报瞒报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漏报政务新媒体、需注销的“僵尸”账号限时完成整改。
(七)政府网站建设情况
根据自治区网站群集约化建设要求,建成并上线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IPV6建设和网站错敏自检功能,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网融会贯通,实现了同全省政务服务网一号登陆和跨站搜索功能,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资源共享,做到了全站点浏览、各类服务办事事项无障碍访问。政府网站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八)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开展整改落实。围绕自治区办公厅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问题反馈,喀什市制定了整改方案,对照问题认真整改,成效明显,在本年度四次第三方评估中被自治区评为优秀网站,全喀什地区名列前茅。
二是抓好业务培训。紧扣政务公开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全年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2次,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夯实了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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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定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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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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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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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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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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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45 |
0 |
1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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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2 |
0 |
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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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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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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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90 |
5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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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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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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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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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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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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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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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4 |
3469.4793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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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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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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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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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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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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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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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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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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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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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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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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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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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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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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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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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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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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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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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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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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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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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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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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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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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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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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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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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科学细致的安排。二是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较少公开。三是政策解读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政务公开教育培训,重点是充实从业人员政务公开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二是扩大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重点是推进政策决策、意见征集、行政用权、民生民计、群众关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宣讲、政务新媒体等形式,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确保重大政策、重要政策应知尽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