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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377143/2024-00084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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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15日 点击数: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于20221223日印发了《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225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喀什地区自1995年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和明显成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不断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很好的支持了各族缴存职工用于住房消费,极大地改善了职工住房水平,促进了全地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但喀什地区目前还存在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够广,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比例偏低、缴存人员少、缴存金额低,部分已建缴单位尤其是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上线,还有部分建缴行政事业单位聘用职工未建缴住房公积金,少数建缴单位不按月足额正常缴存甚至停缴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导致这些单位职工没有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我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重要意义。

推进扩面有利于扩大住房公积金普惠政策落实,有利于提高广大职工住房消费水平,有利于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和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建制,依规缴存。相关法规和文件明确规定,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规定比例和基数范围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先易后难,统筹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统筹推进。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缴存、使用政策,进一步强化单位依法缴存意识,增强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觉性。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适时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明确责任人统筹日常工作,支持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开展扩面等相关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采取措施,共同推进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建缴扩面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完善建缴监督机制。由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各级多个相关行业行政执法部门对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缴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完善地区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加快部门间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完善多渠道在线服务,有效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文件下载:《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