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地区《关于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要求及喀什市空气质量评估和重污染天气预测联合会商结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转好。喀什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喀什市于2025年1月7日10时解除辖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同步终止)。
鉴于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当前仍处于中度污染并可能持续,预警解除后,请市直有关单位、乡镇场,按照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要求,依职责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日常管控,督导企业、单位压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于1月7日18时前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总结报送至喀什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喀什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