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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2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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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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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困难职工家庭医疗救助资金政策公告

来源:喀什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5-24 18:3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困难职工家庭医疗救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财政部关于印发 《职工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4.总工办发〔2022〕21号、财建〔2022〕377号、新工发〔2020〕26号。

二、补助对象

在档困难职工。

三、补助标准

国家标准:参照当地同类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具体病种可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大疾病病种目录。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医疗补助每年每户额度超过 5 万元须报全国总工会审核同意。

省级标准:深度困难职工由各级工会根据个人承担情况,在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范围内给予补助。 深度困难职工当年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0 元的专项救急金,并计入当年医疗救助额度。

相对困难职工按照个人实际承担费用确定帮扶标准,其中:在2 万元(含)以下的,按照不超过自负金额 60%的比例救助;在 万元至 万元(含)的,按照不超过自负金额 70%的比例救助;在 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自负金额 80%的比例救助。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发放的方式

、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困难职工家庭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喀什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丽梅             联系电话:0998-2823539

:迪丽努尔·阿布都热依木  联系电话:17881386358

2.喀什市总工会

主要负责人邓春燕        

联系电话:   0998-2828192

  人:  张东明

联系电话   0998-2828192

3.喀什市邮政储蓄银行

主要负责人:马晓莉            联系电话:0998-5655099

    人:阿曼姑丽·麦麦提  联系电话:0998-565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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