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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5/2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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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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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困难职工家庭助学救助资金政策公告

来源:喀什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05-24 18:3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困难职工家庭助学救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财政部关于印发 《职工困难帮扶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3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4.总工办发 〔2022〕21号、财建 〔2022〕377号、新工发〔2020〕26号。

二、补助对象

在档困难职工。

三、补助标准

国家标准:参照政府同类助学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10 个月总和。

省级标准: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疆外就读大学,每生每年助学额度不超过困难职工建档地城市低保标准年度总和;在疆内就读大学,每生每年助学额度不超过困难职工建档地城市低保月标准10倍;相对困难职工救助额度不超过深度困难职工救助标准80%。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发放的方式

、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困难职工家庭助学救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喀什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丽梅             联系电话:0998-2823539

:迪丽努尔·阿布都热依木  联系电话:17881386358

2.喀什市总工会

主要负责人邓春燕        

联系电话:   0998-2828192

  人:  张东明

联系电话   0998-2828192

3.喀什市邮政储蓄银行

主要负责人:马晓莉            联系电话:0998-5655099

    人:阿曼姑丽·麦麦提  联系电话:0998-565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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