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新财社〔2018〕241号。
二、补助对象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人员。
三、补助标准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补贴)根据培训类型、培训层次、培训课时和培训成本据实核算,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400元/人次。创业培训补贴不超过1250元/人,当地培训成本核定在1250元以下的,按实际核定的补贴标准执行;高校在校学生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为600元/人。国家通用语言培训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1000元。高级技师培训补贴不超过1500元/人;技师培训补贴不超过1200元/人,高级工培训补贴不超过1000元/人。有组织转移就业基本劳动素质培训补贴按照每人每天50元、伙食补助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发放,最高不超过每人500元。纺织服装企业岗前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支出,按照自治区纺织服装专项补贴管理办法执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政策另行研究制定。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批次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喀什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丽梅 联系电话:0998-2823539
经 办 人:甄园园 联系电话:0998-2823578
2.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负责人: 乌斯曼江·塔依尔
联系电话: 0998-2656279
经 办 人: 阿迪力江·肉孜
联系电话: 0998-2656279
3.喀什市工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徐楠 联系电话:0998-2960044
经 办 人:麦尔耶古丽·麦麦提热依木 联系电话:0998-2824062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