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粮油种植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喀地财农[2023]29号。
二、补助对象
粮油作物规模种植主体,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补助标准
种植规模100亩以上,单产水平全市平均水平高于10%以上,不少于50元。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批次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粮油种植规模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喀什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丽梅 联系电话:0998-2823539
经 办 人:古丽博斯坦·艾尼 联系电话:0998-2839809
2.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 王旭明
联系电话: 0998-2308163
经 办 人: 阿依图荪·库瓦尼
联系电话: 0998-2308163
3.喀什市邮政储蓄银行
主要负责人:马晓莉 联系电话:0998-5655099
经 办 人:阿曼姑丽·麦麦提 联系电话:0998-5655098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