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喀什市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资金(森林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2.喀地林发字【2024】28号。
二、补助对象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
三、补助标准
4000元/月/人。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喀什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丽梅 联系电话:0998-2823539
经 办 人:赵思雨 联系电话:0998-2823972
2.喀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主要负责人: 古丽斯坦·卡日
联系电话: 0998-2959183
经 办 人: 艾山江·阿布都吾甫
联系电话: 0998-2959183
3.喀什市工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徐楠 联系电话:0998-2960044
经 办 人:麦尔耶古丽·麦麦提热依木 联系电话:0998-2824062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