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喀地财农〔2023〕44号,喀地财农〔2023〕26号。
二、补助对象
参与轮作休耕的农业生产主体。
三、补助标准
150元/亩。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喀什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丽梅 联系电话:0998-2823539
经 办 人:古丽博斯坦·艾尼 联系电话:0998-2839809
2.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 王旭明
联系电话: 0998-2308163
经 办 人: 阿依图荪·库瓦尼
联系电话: 0998-2308163
3.喀什市邮政储蓄银行
主要负责人:马晓莉 联系电话:0998-5655099
经 办 人:阿曼姑丽·麦麦提 联系电话:0998-5655098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