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喀地财农〔2023〕11号,喀地财农〔2023〕35号。
二、补助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补助标准
国家标准: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省级标准: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统一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批次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喀什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丽梅 联系电话:0998-2823539
经 办 人:古丽博斯坦·艾尼 联系电话:0998-2839809
2.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 李小兵
联系电话: 0998-2897119
经 办 人: 希力艾力·莫明
联系电话: 0998-2897119
3.喀什市邮政储蓄银行
主要负责人:马晓莉 联系电话:0998-5655099
经 办 人:阿曼姑丽·麦麦提 联系电话:0998-5655098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