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各乡镇申请就业援助金2人、自主创业补贴12人,根据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喀署办发〔2019〕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就业援助金补贴标准5000元,自主创业补贴标准2000元,共计金额3.4万元。现将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998-2657562
通讯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3年第三批拟享受就业援助金或自主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