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喀什市浩罕乡农村污水处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项目名称:喀什市浩罕乡农村污水处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2.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投资52.52万元,资金来源衔接资金。
3.项目地点:浩罕乡16 村。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在浩罕乡16村新建农村污水管网0.7公里及附属设施。
5.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8月-2024年9月。
6、项目预期目标:通过实施本项目,有效缓解污水处理压力,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改善当地落后的污水现状,提升人民的幸福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7.监管单位:喀什市生态环境局
8.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浩罕乡人民政府、杨金洁
9.项目执行情况:该项目中标施工单位为新疆多弘实业有限公司 ,合同价为482853.06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工程款已申请至合同价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