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农业机械报废及回收企业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农业机械报废回收工作。依法合规开展报废机动车拆解。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2020]151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21年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喀什市从事报废拆解及回收业务正常运营的企业、合作社等相关组织。
二、申报条件
1.回收拆解企业必须具备报废农机回收资质;
2.回收企业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范围内有农机回收业务。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1月14日-2021年1月19日)向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办提交承诺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废及回收资质相关证明一式三份;
2.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商工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并在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农业农村局及商工局备案。
四、申报事项
1.申报地点:喀什市解放南路380号喀什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办公室
2.联系人:吐地姑丽·玉素因
3.联系电话:18034814038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喀什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3日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