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阿克喀什乡位于喀什市境内东端,东南隔克孜勒河与伽师县毗邻,西靠英吾斯塘乡、伯什克然木乡,北和阿图什市接壤,东西最长25公里,南北最宽16公里,总面积266平方公里。乡政府与市直线距离38公里。乡地处克孜勒河冲积平原,海拔1250米左右,地下水位埋藏在3米以内。气候干燥少雨,年平均气温12.3℃,最高气温40℃,最低气温-19.5℃,无霜期221天。土壤以盐土、潮土为主。
【历史沿革】
阿克喀什乡
新中国成立初隶属阿瓦提区,1953年划归英吾斯坦区。
1982年11月6日,喀什行署决定,将喀什市浩罕、伯什克然木、阿瓦提、英吾斯坦4个公社及河内林场划归疏附县。
1984年划英吾斯坦人民公社东北角的5个村庄析置为阿克喀什乡。
2014年10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疏附县阿克喀什乡划归喀什市管辖,保留该乡建制,行政区域界线及政府驻地不变。(新政函[2014]194号)
【行政区划】
乡辖村民委员会10个:库勒村、库木买里斯村、阿克喀什村、墩艾日克村、阿克艾日克村、西克尔巴格村,兰干村、巴扎村、琼布龙村、佰什艾日克村。共计村民小组44个。
【乡境资源】
农业耕地面积13.89万亩。棉花11.29万亩,小麦1.7万亩,林果业0.82万亩(枸杞、红枣、核桃),其他作物0.08万亩。(2017年数据)
【文教卫生体育】
有小学1所、幼儿园5所,教职员工230人、学生3157人。乡有文化站、卫生院,村有图书室、体育场、文娱活动室、卫生保健室。全乡有医务人员17人,其中医生5人、医技5人、护士7人,病床15张。
【人口】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疏附县阿克喀什乡11313人。
阿克喀什乡行政机构职责编制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定、决议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命令、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
(二)负责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决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组织、协调、督促实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负责辖区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加强对村级及所属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提高农村基层建设整体水平;
(四)负责辖区党的宣传、统战、思想政治教育、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加强对人大、武装部、团委、妇联、工会等组织的领导;
(六)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等行政工作
(七)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文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镇村规划与建设等行政工作。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回应公众诉求,维护社会公正、公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持和谐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八)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九)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办理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阿克喀什乡机关设置5室
(一)党政办公室
(二)党建办公室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五)综合服务中心
三、编制情况
机关行政36名,事业34名。核定领导职数15名。
办公地址:喀什市阿克喀什乡阿克喀什村
联系电话:0998-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