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市政办发〔2019〕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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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喀什市新增巷道命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六条巷道命名:
一、新增巷道名称
1、天山南路东一巷。起点德丰香格里拉小区南侧,止点武警医院北侧。东西走向,巷道长度350米,宽12米。位于西域大道街道和谐社区。
2、天山南路东二巷。起点德丰香格里拉小区北侧,止点库如克铁热克一巷路口。东西走向,长360米,宽12米。位于西域大道街道和谐社区。
3、天南路东二巷。起点天南路税务局旁,止点健康路,东西走向,长380米,宽6米。位于恰萨街道天南路社区。
4、帕依纳普路东一巷。起点十三小旁,止点蓝湾社区居民区。东西走向,长220米,宽5米。位于恰萨街道蓝湾社区。
5、巴格艾日克路东二巷。起点巴格艾日克路,止点天山西路路口。东西走向,长430米,宽7米。位于亚瓦格街道幸福苑社区。
6、库木巴格路南巷。起点库木巴格路,止点绿洲小区门口南侧。南北走向,长度740米,宽13米。位于荒地乡绿洲社区。
二、地名的使用要求
(一)以上地名即日起使用。
(二)地名标志牌设置部门,要严格按照新名称设置指示牌。民政局负责按照新地名更换路牌及大小门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按照新地名更换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市住建局负责按照新地名更换居民点标识牌;市公安局负责按照新地名换户牌、户籍信息及道路交通指示牌。
相关单位在地图出版、新闻报道、行文书信和日常称为使用过程中要严格规范,严格按照标准名称使用,不得擅自变更。
2019年5月23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市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印发